2025年宝鸡千阳县明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共筑蓝

宝鸡 更新于:2025-04-12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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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宝鸡市千阳县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明确划定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这一举措旨在减少空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构建蓝天保卫战。
    禁放区域通常包括:
    1. "居民区":以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 2. "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保护师生和病患的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医疗环境。 3. "重点保护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保护自然生态和景观。 4. "交通枢纽":如火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确保交通安全。
    具体禁放区域如下:
    - "千阳县城规划区":包括千阳县城、城区周边及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 "千阳县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政府意见,划定相应的禁放区域。
    禁放期间,千阳县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禁放政策,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2. "严格执法":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3. "加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燃放行为,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通过这些措施,千阳县将共同努力,保护蓝天白云,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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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放区域

      (一)城关镇城区禁放区域:东侧为环城东路及附近自然村落,西侧为宝汉高速千阳出口匝道附近自然村落,南侧为千陇南线公路城区段附近自然村落,北侧为G344国道附近自然村落,涉及东城社区、西关社区、西新区社区和千川村8-9组、新民村1-5组、城内村1-3组、西关村1-8组、侯家坡村1-3组、段坊村1组、冉家沟村1-4组、惠家沟村1-6组。

      (二)县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含三级)全县域内禁放。

      限放区域

      除上述规定禁放区域以外,千阳县内其他区域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区域。

      禁售区域

      (一)千阳县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重污染天气三级以上(含三级)预警期间全县范围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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