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事业单位迁入户口一站式办理指南详解

宝鸡 更新于:2025-01-10 17:02
  • 故乡的山Satk

    宝鸡事业单位迁入户口一站式办理指南详解如下:
    一、办理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2. 在宝鸡市事业单位工作,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 3. 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
    二、办理材料
    1. 《户口迁移证》; 2. 《居民户口簿》; 3. 《居民身份证》; 4.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 事业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入户口的证明; 6.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向宝鸡市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 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发放《户口迁移证》; 4. 持《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5. 持《户口迁移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宝鸡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四、办理时限
    1. 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需5个工作日; 2. 持《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一般需3个工作日; 3. 持《户口迁移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宝鸡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一般需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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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润锦霄

      (一)适用范围

      因工作调动、录用等原因进入宝鸡市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所需材料

      1.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批准证明或单位人事部门的调动文件;

      2.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其他情形

      申请人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户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拥有合法产权住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申请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1.提交申请。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户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产权住所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业务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省内迁入的,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并打印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省外迁入的,2个工作日内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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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铁枪拖油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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